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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度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指引

尊敬的客户您好:

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,北京地区2018年度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请您于2018年6月20日之前登录系统完成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申报,2018年7月起,我司将按照您申报的新基数进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。

2018年新基数申报步骤:

1.输入您的用户名、密码登录“社保公社” 系统,网址:www.shebaogongshe.cn/cyhr
2.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导航“成员管理”菜单,查看企业所有待采集成员信息;
3.在“成员管理”页面,点击“基数采集”,录入和确认员工最新社保、公积金基数;

图1:登录

图2:成员管理

图3:基数申报

注:如果“基数采集列表”中的人员已经离职,新基数请直接填写“0”;

填写新基数,点击保存,完成基数申报工作。

如果企业人员有变化,请参照:基数采集月企业员工入离职变化的处理方法,见附件。

风险提示:

1.按社保中心规定,没有进行社保基数核定的客户,会在接下来的缴费期间缴费基数自动上调一定比例(往年通常是10%)。住房公积金如果没有进行基数核定,会被住房管理中心强制停止一切增减、支取等日常业务。

2.因此基数核定采集错误造成的多缴及少缴等问题,住房方面如果进行退费或补缴,需要严格按照住房管理部规定准备所有相关材料进行办理,运作周期大约1-3个月,社保方面则只能补缴不能退费。

3.原则上社保及住房基数应该保持一致,并且按照真实准确的工资基数进行填写,客户需对其填写的缴费基数负责,如虚报基数,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
4.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申报若不能满足单位、个人按照比例缴纳时,应提供纸板单位说明并加盖公章,用于提交管理部备案审批。

5.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,可以调整缴存比例,在我司集体户比例一律为12%+12%,单独户比例自2018年7月执行,默认为单位、个人各12%,调整单位需出具纸板盖章申请于6月30日前交予服务支持部录入组。

如果您在基数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与我们联系。
客户服务热线:010-84195277

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2018年6月5日

附件:基数采集月企业员工入离职变化的处理方法

· 离职:如果“基数采集列表”中的人员已经离职,新基数请直接填写“0”;
· 入职:如果是新入职的员工请在成员管理中进行人员增员,增员后才能在“基数采集列表”中显示和采集其基数;

新入职员工增员操作:

1)成员管理页面,选择“增员”操作

2)Step1:录入人员基本信息

3)Step2:录入人员社保、公积金服务详情

4)Step3:材料完善步骤,可以直接跳过

5)Step4:提交人员信息,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基数采集